IFMA-CH 2009-003
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资料的有关要求
各特许机构、驻各地办事处、行业合作推广单位:
为加强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并根据协会的决定针对以往在资料申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部特重申和说明以下事项。请各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并督促IFM职业资格申请人积极配合。
1) 提交资料内容

(注:“«”为必须提交的资料,其余为选择提交资料,但对认证资格的申请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 表格的填写方式
相关表格可经由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中文官方网站(http://www.ifm.org.cn)下载获取。上述表格均须经计算机填写后,打印提交,否则视为无效。考生如通过各地区特许机构、合作推广中心、办事处等机构报名者,也可经由机构代为填写,但不论由机构代填还是自己填写,均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3) 其他参考资料
申请人在填写《国际财务管理师申请表》或《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申请表》时,主要教育经历及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填写的有关信息,必须有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支持,否则不予采纳。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受理报名的特许机构负有审核这些证明原件真伪的责任。各特许机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机构公章,以示查验过原件。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的,须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或其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4) 照片的提交
根据有关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应为2英寸规格标准证件照,天蓝色或白色背景,近期(申请日起前溯6个月)免冠照片。受理报名的特许机构应将照片粘贴于《���片申报粘贴单》,填写后随其它资料一起寄至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考务中心,否则自即日起,以其他方式提交的照片资料如发生丢失等情况的,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不予承担责任。
〖正文结束〗
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
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际证书协调办,IFMA总部,IFM联合认证管理办公室
发至:各地特许培训(考试)机构

2008中国乌鲁木齐首届.